近日,锦天城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涉及中央电视台电视频道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涉案标的总计三千余万元。该案现已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结。
本案原告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诉称其经过中央电视台授权,独占性享有通过IPTV传播、广播、提供中央电视台CCTV-1、CCTV-2、CCTV-4等十一个系列频道的众多节目的权利,被告某电信运营商在IPTV平台上的相关运营行为侵犯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三千余万元。锦天城齐宝鑫律师、池振华律师作为本案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案件庭审并促成案件达成和解。本案最终以原告撤诉结案。
本案所诉争纠纷是一种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型著作权纠纷案件,特别是近年来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国家战略的背景下,通信和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保护出现了许多新的特征,如何平衡网络平台方、传播方、节目内容提供方的权利义务,对于推进信息时代的互联网行业以及文化传播模式的创新,均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也对我国的著作权立法及司法实践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联系人:李章虎律师
手机:15902340199
电话:023-88951999
邮箱:lizh@allbrightlaw.com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国金中心1号楼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