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保护为您提供了建立和捍卫品牌的巨大潜力,并可以利用知识产权提供的多种可能性。但是,您必须意识到这种潜力:投入的越多,得到的越多。
您为商标采用的策略对您来说将是独一无二的。这将反映您公司的广泛兴趣及其知识产权组合。在追求这些利益时,您应该特别考虑三个问题:
1、使用您的商标
如前所述,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已授予您的权利是一个功能强大的工具,可用于帮助您在市场上建立品牌知名度。但是,您持有的垄断应该起到作用,否则可能会被取消。您商标的目的是将您的商品和/或服务与市场上的竞争对手的商品和/或服务区分开。因此,必须使用您的商标。如果您不使用它,则第三方可以挑战您的商标以使其不被使用。法律规定,欧盟商标必须在注册后的五年内在欧盟内真正使用。
如果由于您使用商标而使您的商标成为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或者由于它对商品或服务所针对的商品,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造成误导,则也可以取消该商标。它已注册。
2、捍卫您的商标
您拥有商标的事实并不意味着第三方将停止挑战它。实际上,未遵守提交陈述书的时限或异议的第三方将获得第二次机会,他们可以尝试取消您的权利。
您可能认为这有点不公平,但是如果将表转过来,您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看待它:假设您没有遵守针对竞争对手商标之一提出异议的期限。
取消诉讼的提出触发了程序的开始,在此过程中,有关各方之间进行了论据交换。最终,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我们将做出决定。
要求取消的费用为630欧元。您可以使用两种不同的形式:无效声明形式和撤销形式。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无效使商标具有追溯效力(将其从商标注册簿中全部删除),并且该商标从向商标局提出请求之日起即被撤销。
3、发展你的品牌
多年来,您的知识产权(IP)策略将不断发展,您的需求也将随之扩展。如果您的野心超出了欧盟(EU),则应寻求将商标扩展到欧盟之外。
有多种选项可以执行此操作。您既可以直接向任何非欧盟IP办事处提交单独的申请,也可以通过Madrid协议提交国际申请。
《马德里议定书》是全球商标保护的重要手段。这是一个国际注册系统,由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并已得到世界许多国家(包括几乎所有欧洲国家,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中国,俄罗斯,并且在2004年10月,欧洲联盟
《马德里议定书》要求有一个基本标志,然后将其扩展到《马德里协定》和/或《议定书》缔约国的其他国家。从法律上来讲,重要的是要知道,在申请将商标“扩展”到欧盟以外之前,您不必等待欧盟商标申请被注册。但是,在基本的EUTM和国际注册之间的五年内将存在依赖关系。因此,如果您的欧盟商标申请从未达到注册要求,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您的国际注册都将丢失。
国际申请必须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为了将EUIPO用作“原属局”,欧盟商标所有人/申请人必须是欧盟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欧盟中拥有真实有效的工业或商业机构或住所。换句话说,并非所有欧盟商标所有人/申请人都可以基于欧盟商标提出国际注册(IR)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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