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批准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作为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参与。起草专家组的构成涵盖了司法机关、国内知名高校、标准院专家、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其中不乏ISO37301国际标准制定专家组成员,均有多年的合规理论与实践经验。
本次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章虎律师作为专家起草人之一,积极地参与到的起草、研讨工作中,认真研究审议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建议体现在标准的制定、修改过程中。
《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它提供了一套全面且完善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论,既符合中小企业当前发展阶段实际,同时也具备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长远发展的前瞻指导意义。期待《标准》的公布实施将切实促进中小企业的和规划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护航中小企业规范发展,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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