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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快捷,廉价”:法律的变化加强了商标所有人的权利
商标法现代化法案的第二部分于5月1日生效-DPMA主席:法规带来了更多的法律确定性
2020年4月29日的新闻稿
慕尼黑。从5月1日起,法律的变更将加强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的专家现在也可以决定无效诉讼,而该诉讼以前必须由普通法院专门进行协商。此外,撤销程序可以完全在DPMA进行。DPMA总裁CorneliaRudloff-Schäffer评论说:“有了新法规,商标所有人的有效期和无效诉讼程序将更加有效,快捷和廉价。这增强了他们的权利并创造了更多的法律确定性。”
现在可以在DPMA进行无效程序和撤销程序
一方面,有一项针对因较早权利发生冲突而申请无效和注销注册商标的新规定:如果权利持有者想针对较年轻的商标发起此类无效诉讼-如果他认为自己的较早权利受到侵犯-他只能通过普通法院来做到这一点。从2020年5月1日起,《商标法》第9至13条提及的旧权利的所有者也可以直接在DPMA进行无效诉讼。该申请还可以基于若干旧权利(《商标法》第51(1)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较早的权利冲突而导致无效声明被排除在外-例如,如果较旧权利的所有者容忍了较年轻的商标或未使用自己的商标(第51条第(2)款和第(2)款)。4句1号1 MarkenG)。如果争议商标的所有人在两个月内对无效声明提出异议,则将进行无效程序。如果他不反对该申请,其商标将被宣告无效,并被取消。
从5月1日起,也可以在DPMA上全面执行撤销程序。如果注册商标在五年内未使用,则将根据要求被宣布失效,并被删除,同时它们很可能会欺骗公众,或者如果所有者不再符合MarkenG§7中指定的要求。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还有其他有效期限的理由。
以前,如果商标所有人反对宣告其商标过期和注销的申请,则申请人必须在普通法院提起撤销诉讼。将来,可以在DPMA上完全结束此类程序。同样,在此情况下,仅当争议商标的所有人在两个月内对无效申请提出异议时,才进行诉讼。此外,该程序的实施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支付后续费用。如果有争议商标的所有人不反对无效申请,其商标将被宣告失效并被取消。
无效和撤销程序都可以在普通法院中启动,因此申请人可以选择。但是,如果已经将有关同一争议主题的申请提交给了DPMA,则该诉讼不可受理。相反,如果有关同一争议主题的诉讼尚在法院审理中,则不允许向DPMA提出申请。与法院诉讼程序相比,DPMA的诉讼程序由于费用较低而对申请人而言更具成本效益。此外,该程序仍由一个机构负责,这有助于统一法律的实施,并有助于提高法律的确定性。在DPMA中,参与诉讼程序的人员及其在德国的住所,营业地点或分支机构的人也不必是律师。
法律更改基于自2016年生效的《欧洲商标指令》,该指令必须在2020年5月1日最终实施。该指令规定的其他法规已于2019年1月14日随着《商标法现代化法案》生效。
有关自2020年5月起的变更和适用费用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网站,了解没收和无效程序的变更。
德国专利商标局
创造力和创造力需要有效的保护。DPMA是德国所有知识产权的能力中心-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和外观设计。作为欧洲最大的国家专利局和世界第五大国家专利局,它代表着全球化经济中德国的未来,德国是发明家之地。它在慕尼黑,耶拿和柏林三个地区的近2,800名员工为发明家和公司提供服务。他们实施联邦创新战略,并进一步发展国家,欧洲和国际保护体系。